2007年3月20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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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烟礼券”的忽悠
本报记者 徐晓

  杭州天目山路和环城西路的交叉口的环西综合商店有一块醒目的广告牌,上面写着“香烟礼券”四个大字。“香烟礼券”到底是什么?这样的经营是否合法?
  记者昨天来到这家商店,打探起“香烟礼券”的意思。店老板解释说:“其实就是代金券,硬壳软壳写得很清楚,价格也写得很清楚,你买了“礼券‘去送人,收礼者不要香烟的话,可以拿着礼券到店里来换现金。”面对记者的疑惑,店老板又推销说:“我这里一天一天都记着,很多的,有一个人一次就买了几万元。”
  一次买几万元香烟是干什么的?老板不屑地看了记者一眼:“送礼么!”看到记者依然“不解风情”,老板又说:“你以为这些礼券很多人拿来干嘛?其实他们是不拿“中华”烟的,而是直接拿钱,我跟你明讲,其实就是钱。”
  听了老板的细述,记者突然明白这“香烟礼券”竟是个藏污纳垢之怪物——购买这种烟票的一般都是用来求人办事的,而收下这些烟票的,都是能够办事但是不敢直接收受现金的。                       
  “香烟礼券”的出现,不仅令收者能掩人耳目,送者也不会显山露水:宴会之余不经意时递过去,在偶然一晤的间隙塞到所求之人手里,也可以一抬手顺便丢在所求之人的办公桌上。礼到、心到、意到,稳稳当当收到心想事成之功效。
  而作为商人,香烟店的老板为什么乐于做腐败的中间人呢?这个奥秘,记者也从一位业内人士口中得知——发售“香烟礼券”中可以大获其利。售“香烟礼券”可以不开发票,轻快地逃过交税一关;收的人可以用“香烟礼券”换钱,就不需要大量进货,省却进货的开销和麻烦;而用“香烟礼券”换钱时,零售价就成了批发价,批零差价也就成了利润。
  同时记者了解到,在义乌、永康等地,有关部门已经对“香烟礼券”进行了大规模清查。